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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确保毕业生就业率超90%
2008年7月4日 编辑:英杰
从市政府召开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无锡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确保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确保就业人数和到基层就业人数明显增长,确保未就业毕业生得到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
据介绍,无锡将进一步畅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及自谋职业的渠道,为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选聘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基本工资不低于所在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聘任在基层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时,可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聘任在基层工作满3年且表现突出的高校毕业生,经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后可直接选拔进所在镇或街道的事业单位工作;聘任在基层工作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所在地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可适当加分,优先录取。
今年无锡将进一步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落实好鼓励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场地安排、小额贷款扶持以及依法减免相关税费政策,推动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同时,建立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基地,来锡创业的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在无锡电子信息、新材料、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高档纺织五大支柱产业和环保、新能源、生物三大先导产业中带技术、带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其创业项目与无锡“530”计划同步通过评审的,由人才发展资金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同时,进一步优化毕业生合理流动的制度环境,市各企事业单位在上报需求计划内接收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单位性质限制,不受毕业生专业、性别和生源地限制,均可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在未就业毕业生帮扶方面,对9月1日后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给予重点援助,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发给《再就业优惠证》,享受规定的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优惠扶持政策。对于“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实行重点推荐、优先安置,确保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中的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来源:江南晚报